陜西省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關于公布2024年全省防汛抗旱責任人名單的通知
索引號 | 2024040904649 | 發(fā)文字號 | 陜汛旱指〔2024〕9號 | ||
發(fā)布機構 | 省應急管理廳防汛抗旱處 | 發(fā)文時間 | 2024-04-16 | 公文時效 | 有效 |
名稱 | 陜西省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關于公布2024年全省防汛抗旱責任人名單的通知 | ||||
主題分類 | 防汛抗旱 | 關鍵詞 | 防汛抗旱,責任人,名單 |
各市(區(qū))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急管理局、水利(水務)局、住建局,陜西黃河河務局,省水利廳,省江河水庫工作中心,各有關水庫(水電站)管理單位:
為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落實防汛抗旱責任,根據(jù)《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細則》、《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細則》和《陜西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的規(guī)定,現(xiàn)將2024年全省防汛抗旱責任人和主要江河、城市、大型及中型水庫防汛責任人名單予以公布。
各級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汛救災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樹牢總體國家安全觀,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強化措施落實,全力組織做好防汛抗旱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對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陜西省防汛抗旱總指揮部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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