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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抗震救災指揮部關于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全省防震減災救災體制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索引號 2022030844929 發(fā)文字號 陜抗震指〔2022〕1號
發(fā)布機構 省應急管理廳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處 發(fā)文時間 2022-3-10 公文時效 有效
名稱 陜西省抗震救災指揮部關于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全省防震減災救災體制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主題分類 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 關鍵詞 防震減災救災,體制機制,實施意見

各設區(qū)市、韓城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全省防震減災救災體制機制的實施意見》印發(fā)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陜西省抗震救災指揮部

2022年3月10日


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全省防震減災救災

體制機制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地方防震減災救災體制機制的實施意見》(國震發(fā)〔2021〕2號)精神,銜接好地震災害“防”“救”責任鏈條,提升地震災害防抗救工作協同高效水平,現就進一步健全完善我省防震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和防震減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防震減災救災決策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tài)減災和非常態(tài)救災相統一,按照優(yōu)化協同高效的原則,落實屬地責任,健全組織體系,完善工作機制,夯實工作基礎,提升工作能力,切實防范化解地震災害風險,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健全工作體系

(一)強化組織協調。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省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全省防震減災救災工作,銜接好“防”和“救”的責任鏈條,確保協同高效。省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省防震減災工作,推進防震減災工作融入“全災種、大應急”工作體系。省應急管理廳履行省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組織做好抗震救災具體工作,協調推動成員單位和市、縣(區(qū))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抗震救災工作的決策部署,研究審議抗震救災政策和措施,推動加強體制機制建設,協調解決重大事項。省地震局履行省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責,組織做好防震減災具體工作,協調推動成員單位和市、縣(區(qū))政府貫徹落實防震減災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努力提升全省防震減災能力和水平。市、縣(區(qū))抗震救災指揮部、防震減災聯席會議在同級黨委、政府領導和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省防震減災聯席會議的指導下,統籌、組織、協調、督促落實本地區(qū)防震減災救災工作。

(二)落實屬地責任。落實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原則要求,市、縣(區(qū))黨委、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發(fā)揮主體作用,將防震減災救災工作納入黨政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地方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強化政策措施,落實經費和編制保障,確保防震減災救災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厘清本地區(qū)應急管理部門、地震工作機構職責邊界,確保橫向分工明確、協調聯動,縱向有序銜接、高效貫通,確保責任不缺位、任務不落空。加強對防震減災救災工作開展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確保防震減災救災各項工作部署要求落地落實。

(三)落實部門職責。省應急管理廳履行抗震救災綜合管理職責,負責指揮協調、組織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發(fā)揮行政管理優(yōu)勢,支持推進全省防震減災工作,指導協調地震災害防治重大工程建設。省地震局履行防震減災工作職責,做好監(jiān)測預報預警、災害風險防治和防震減災公共服務,發(fā)揮專業(yè)優(yōu)勢,實施地震災害防治重大工程,指導市、縣(區(qū))防震減災工作,提供抗震救災業(yè)務支撐和服務。市、縣(區(qū))應急管理部門履行本級抗震救災職責,落實綜合監(jiān)管責任,做好地震應急相關規(guī)劃內容編制和項目建設、應急通信保障、救災物資儲備、災情核查與損失評估等管理工作,統籌應急力量建設,推動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統籌推進防震減災救災各項工作。市、縣(區(qū))地震工作機構履行本級防震減災工作職責,組織做好本地區(qū)防震減災規(guī)劃編制實施、地震監(jiān)測站網建設和運行維護,地震監(jiān)測設施和觀測環(huán)境保護、地震活動和異常信息核實報送、震情會商研判、地震災害風險調查區(qū)劃編制和群測群防、防震減災科普宣傳與技術推廣,以及建設工程、農村村民住宅和鄉(xiāng)村公共設施抗震設防要求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等工作,參與地震應急準備、避險演練、應急處置、地震災情調查和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各級相關部門各負其責,按照防震減災救災法律法規(guī),做好本行業(yè)領域地震災害隱患排查、風險防范化解、災情監(jiān)測預警等日常防治工作,加強與防震減災救災主管部門的工作對接,共同做好防震減災救災工作。

三、健全工作機制

(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整合各類防震減災救災信息資源,建設地震災害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和地震監(jiān)測數據交匯和共享平臺,共享震情分析研判、地震速報預警、實時地震災情、災害調查評估等信息。地震災害發(fā)生后,市、縣(區(qū))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及時向省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和省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告情況。

(二)建立聯合會商機制。建立會商機制,加強震情分析研判,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定期分析震情趨勢、風險隱患,確定風險等級、風險類型和高風險區(qū)域,共同研究協商防震減災救災工作,做好地震災害風險防范應對準備。

(三)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建立重大事項協商制度,加強工作銜接,密切工作聯系。完善協同工作機制,對接應急響應工作方案,聯通應急指揮平臺等系統。聯合開展地震應急演練、風險隱患排查、應急準備督導檢查,協同實施震后應急救援行動。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省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可提議召開防震減災救災工作會議,通報重要震情和防震減災救災工作情況,研究協調重要事項,制定政策,部署工作措施。

四、夯實工作基礎

(一)提高地震監(jiān)測預測預警能力。制定實施地震站網規(guī)劃,強化地震監(jiān)測站網和宏觀觀測站點建設與管理,提升地震監(jiān)測設備運行水平和地球物理觀測數據質量。做好地震監(jiān)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huán)境保護。改革會商機制,強化資料處理和數據分析,及時核實異常,完善震情意見報告機制。建立新型群測群防體系。加強地震預警能力建設,產出精準可靠預警服務產品。

(二)提高地震災害風險防治能力。加強地震構造環(huán)境基礎性探測,開展地震災害風險區(qū)劃工作。規(guī)范建設工程地震安全監(jiān)管,完善“雙隨機、一公開”事中事后監(jiān)管機制,細化監(jiān)管流程,落實監(jiān)管責任,優(yōu)化監(jiān)管服務。推進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監(jiān)管納入全省自然災害防治綜合監(jiān)督檢查。實施地震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工程、地震易發(fā)區(qū)房屋設施加固工程,摸清風險底數,提高設防能力。

(三)提高應急響應和救援能力。完善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應急響應行動清單,提高地震應急救援技術支撐能力。加強抗震救災綜合演練,推進社會地震應急演練常態(tài)化。加強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完善災情獲取和上報機制。加強應急隊伍和裝備能力建設,及時開展或參與地震應急準備,震后應急處置、災情調查和恢復重建工作。推動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四)提高防震減災公共服務能力。制定本級防震減災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搭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公共服務平臺,強化地震信息推送、風險查詢、技術咨詢、科學普及等服務供給。健全防震減災科普協同聯動機制,創(chuàng)新科普方式方法。深入推進地震科普“六進”,強化地震知識普及,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推進防震減災示范學校創(chuàng)建、綜合減災示范社區(qū)創(chuàng)建、綜合減災示范縣區(qū)創(chuàng)建。

(五)提高救援隊伍地震搜救能力。建立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等為骨干力量,完善以解放軍、武警部隊為突擊力量,以社會應急救援隊伍為輔助力量的地震災害應急救援力量體系,明確隊伍調動程序,細化軍隊參與抗震救災的工作任務,拓展聯演聯訓渠道,增強抗震救災實戰(zhàn)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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